深圳市宗泰电机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24-11-13

一、  目的:

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环境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公司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运及岗位培训,档案管理、信息公开等活动。


三、  职责:

(一)、公司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暂存、转移实行全过程管理,并采取措施预防环境污染和环境违法事件的发生,承担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的责任,组织企业员工进行危险废物管理有关知识的培训或参加环保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积极进行技术更新,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公开有关危险废物的信息。

(二)、环保主管负责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危险废物管理员负责本公司危险废物管理的具体工作。


四、程序:

(一)公司领导负责组织公司的各项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并定期组织进行内部监督检查。

(二)、危险废物管理员必须按照规定做好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记录好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定期整理危险废物管理档案材料。

(三)、环保主管负责定期组织对公司下列危险废物管理情况的检查,并将有关情况向公司领导报告。

1、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情况;

2、污染防治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

3、危险废物造成的污染及损害情况;

4、限期改正执行情况;

5、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6、其他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五、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全过程控制要求

(一)、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二)、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三)、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贮存、转移、处置。

(四)、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容器和包装物。

(五)、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和警示标志。


六、制定危险废物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七、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并及时向环保监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